Wednesday, May 7, 2014

夫妻上演“无穷动”:闪婚 闪离 复婚 再离婚

信源:现代快报

镇江句容一对1988年出生的同龄男女,相识不到1个月,他俩闪婚;婚后不到20天,他俩离了;离了才两个月,他们复了婚;没想到,现在又要闹离婚……这速度、频率,闪昏了身边众人。近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闪婚族往往容易变成闪离

去年7月,李雪(化名)与张强(化名)通过微信相识,两人在网上相谈甚欢,聊了几天后约定相见,初次见面便彼此一见钟情。8月初,两人瞒着父母登记结婚,此时两人认识还不到一个月

然而闪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美满,两人开始有了争吵,谁也不肯让步,婚后不到20天,两人在8月下旬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两人又常常念及彼此的好和过往的甜蜜,于是重新开始了恋爱交往。去年10月,两人办理了复婚手续,双方父母为两人操办了婚礼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二次结婚后的第五天,两人为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又闹起了离婚。李雪甚至一纸诉诉至法院,要求与张强离婚

法官在了解案件始末后,认为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并无根本性的利益冲突,和好是可能的,遂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对该判决结果均未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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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何时判决不准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此外,诉离婚理由不充分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在书写起诉状时为了简洁,三言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另外,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不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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