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 母親喜歡逛公司, 終日無所是事, 拖着我們走遍港九大街小巷。凡是有東西賣的地方, 也有我們的足迹。有時, 腳倦了, 渴望停下來, 吃點糖果, 雪糕, 但就算躺在地上大哭大鬧, 也是於事無補。還是一邊哭啼, 無奈地跟着她走。
追女朋友時, 就更不在話下。二仔底死跟, 亦歩亦趨, 更害怕有其他人跟了上來, 就嗚呼哀哉了。結果, 就是拼命地跟着走。
出來做事, 又是跟班一族。既沒有領導之才, 更沒有做老板的資本, 受人二分四, 低着頭, 唯命是從, 點到那裡, 就跟到那裡。
為人老豆, 還是脫不了跟班命。小小孩童, 不知天高地厚, 興之所致, 亂闖亂碰, 結果苦了父母親, 不只要跟, 還要跑步追上去, 免致闖禍。
孩子大了, 以為可以透過氣來, 誰想到, 還是要跟。只不過換個形式, 駛着汽車為司機; 送他們去玩足球, 棒球, 游泳, 溜冰, 學琴, 補習, 甚至上電影院, 同學生日會, 都一一包辨。總之, 又挨上了十年八載。
到孩子真的有毛有翼, 離家入大學, 進入社會做事, 以為命運應有所改變。但和老伴二人世界, 還是乖乖的跟着她, 去逛百貨公司, 超級市埸。
噢! 來了, 來了, 走慢點可以嗎?
沒奈何, 生來就是跟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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