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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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期刊《江海学刊》双月刊,2012年第6期刊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褚静涛的学术论文《钓鱼岛与琉球归属》。该文以大量的史料,分析和证明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1月,日本政府窃取了钓鱼岛,将其编列在冲绳县八重山郡内。
褚静涛指出,日本这种侵占中国领土的方式是“暗偷”,未告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以致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很长一段时间不知晓此事。1895年6月,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公开侵占了台湾岛、澎湖列岛等岛屿,是“明抢”。
褚静涛认为,日本侵占钓鱼岛,更精确地说,不是依据《马关条约》,而是通过甲午战争。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来攫取中国的固有领土,不管是已签约的台湾岛、澎湖列岛等,还是未签约的钓鱼岛,都是非正义的。
褚静涛指出,由于日本窃取钓鱼岛,未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认可,日本仅仅获得了占领权,钓鱼岛的主权并没有发生法律转移,仍然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1970年后,中日钓鱼岛主权之争浮现,日本政府和一些学者反复称,“ 中国方面对于日本领有尖阁诸岛(钓鱼岛)一事,一直到1970年纷争发生为止的75年间,未曾提出过异议”,并以此作为日本占有钓鱼岛的主要依据之一。至今,日本政府仍然鼓吹这个错误观点,来欺惑世人。
褚静涛指出,日据下琉球的地理范围包括古中山国、钓鱼台列岛、大东诸岛等。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政府就有收复台湾、琉球的设想。1943年11 月,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虽然《开罗宣言》没有明列钓鱼岛,因其为中国固有领土,被日本窃取,自然在归还中国之列。
针对流传已久的“罗斯福要将琉球交给中国而蒋介石拒收”的传闻,褚静涛指出,开罗会议期间, “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并几次询问中国是否想要该群岛,蒋介石答称,中国将很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中国与美国就琉球问题的处置,仅有意向性的口头交流,没有达成最终共识并形诸文字。从美国政府的立场可知,琉球是被日本侵占的土地。
关于战后台湾省的行政区划,1944年,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上书国民政府,建议“将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台湾东南领海间之巴坦群岛、红头屿、火烧岛、先岛群岛等划为”台湾省的“特别海防区或特别行政区”。日据下先岛群岛包括宫古列岛、八重山列岛、尖阁诸岛。他虽未列明钓鱼岛,而该岛位于“北纬21度至27度间,东经120度至127度间”,实际上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省“特别行政区”内。
1944年,地理学家胡焕庸在重庆编着《台湾与琉球》一书,主张收复日据下的琉球群岛,其中就包括日本窃取的钓鱼岛。他指出“台湾、琉球一日不能收复,则我海上活动,一日不能越出黄海、东海范围之外”。
褚静涛指出,1944年,柯台山、胡焕庸等人已经提出了收复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整个日据下琉球的建议,中国政府和人民没有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窃占。因柯台山的上书、胡焕庸的着作流传甚少,故不为世人所知。日本学者没有看到这些史料,但并不代表其不存在。
褚静涛指出,日本政府的“ 中国方面对于日本领有尖阁诸岛(钓鱼岛)一事,一直到1970年纷争发生为止的75年间,未曾提出过异议”的说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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