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7, 2012

加拿大团聚移民必须与配偶同住2年 否则失身分

信源:明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市宣布﹐经过3谘询、准备﹐阻吓假结婚的法例终于完成﹐昨起正式生效。从昨天起婚姻担保移民抵﹐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必须和配偶共同居住2﹐否则身分将有机会被註销

康尼表示﹐实施该2年有条件身分法后﹐加拿大在阻吓假结婚方面﹐就和美国、英国及澳洲同步。这些国家对婚姻移民也有类似的年限要求

他回顾说﹐早在3年多前﹐他出任移民部长之初就了解到这个问题。按原来的做法﹐当结婚担保程序完成之后,被担保者来到加拿大、抵场后﹐即刻获得永久居民身分﹐甚至可以连担保人的面也不见。但这还没有结束。担保人不但可能没有见到合法的配偶﹐还可能过些天收到政府帐单﹐因为其配偶申请使用了社会救济金。南亚社区中有许多人成为假结婚的受害人

过往的法律﹐永久居民身分既已确定﹐法律对这些涉嫌欺诈者基本就束手无策﹐没有什么可以应对的余地

康尼称﹐立法进程之所以使用了3年多时间﹐因为婚姻毕竟是一个很私人的问题,立法需要慎重。谘询过程中﹐有人提到被担保人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问题。为此﹐2年居住的条件规定了一个例外﹐就是如果遭遇家庭暴力的被担保配偶﹐将可提出申诉。受过专门训练的移民官员﹐将对投诉作出判断﹐对真的遭到家暴者豁免2年的居住条件。

康尼表示﹐假结婚的情况涉及不同国家。比如﹐有些本国妇女﹐离婚后去到拉丁美洲﹐许多去了古巴﹐在那里遇到年轻的当地男子﹐情投意合﹐将他们担保过来。但「据我所知﹐许多年轻的古巴丈夫来到加拿大﹐获得身分后﹐一天也没有和他们的加拿大妻子相聚过」

此外﹐加拿大在香港的签证处﹐在2009年和2010年期间﹐曾经发现大批来自福建和广东的婚姻签证﹐许多人提供的相片﹐都摄自同一个房间﹐连家具和装潢也完全一样﹔而且提供的爱情故事也十分雷同。而担保人则为一批居住在安省Wasaga滩的男子。因此商业性假结婚的模式已经十分明显

香港签证处为此要求更多申请者接受面试。有上些没有进行面试﹐有些人来了则未能自圆其说。这是当时香港签证处拒签率奇高的原因

华移民留学中心的吴冰认为﹐一些人别有用心﹐利用假结婚来获得加拿大身分。但这对真心诚意的担保人来说﹐伤害不小。而且由于担保人的担保期是3﹐因此有可能会收到配偶使用救济金而需要负责支付的帐单﹐受到感情和金钱的双重打击

觉得﹐规定2年居住期﹐将可起到阻吓利用假结婚获取身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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