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美联社
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为回国创业的侨胞颁发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并给予其国民待遇,3月13日美国100多个华人团体随即表示支持。他们认为随着华侨回国投资创业、工作、居住及探亲旅游越来越多,现有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不能完全满足人才、资金、技术等领域的需求,如果能为海外华人发放身份证明,将对其在经济、文化、政治、法律和国际关系上产生积极意义。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13日联合136个美国华人社团,共同呼吁本届人大和政协将发放海外华人身份证一事纳入两会议题,并促成其早日实施。海外华人世界快速成长,在数量上和影响上也产生了质的变化,5,000万海外华侨华人在文化交流和宗亲认同上产生了日益增强的需求。他们表示,尽管加入外籍的海外华人已在所在他国落地生根,但他们依然由衷地热爱祖籍国和中华文化。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薛海陪表示,中国政府近年来在方便海外华人来往祖籍国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和改进,并在积极探索如何加强海外华人对祖籍国的认识、交流和文化认同的新思路。然而,这些努力和措施仍然不能满足海外华人日益增强的需求,实有必要根据新的形势进行调整和改革,作出海外华人期待已久的政策创新。在对大量港澳台居民发放了行之有效的“回乡证”和“台胞证”多年之后,为已入籍他国的海外华人发放身份证明在经济、文化、政治、法律和国际关系上讲不仅是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
在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发言时,政协委员麻建国建议中国借鉴印度“海外印度人公民身份”的做法,给海外华侨华人颁发特别身份证件,让华侨华人在创业就业、项目扶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购买住房、出入境程序办理等方面享受国内公民同等待遇;或借鉴《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的做法,实施华侨华人回乡免签,对于无犯罪记录的申请人,由本人及在国内的亲属提出申请,并经原户籍管理部门证明,领取《华侨华人回乡证》。
麻建国呼吁设立和颁发外籍华人居住证件,持该证件可多次进入中国大陆,居住期限不限。海外华人可在经济上、教育上享受大陆居民的一些权利。他例举华侨华人回国创业的难处,指出现有的华侨华人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不能满足他们探亲、旅游、访问、投资、工作等跨国流动的需求。持有中国护照的华侨,1986年颁布的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仅对回国定居作了规定,由于华侨在国内没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受到了极大限制。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因资金来源于境外,都被定性为外资企业,申办程序上要经过更严格的审批手续,经营上受到诸多限制。
近年来印度、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以色列、爱尔兰及拉美诸国在吸引和方便侨民回国采取了许多做法----从恢复或采纳双重国籍到为其侨民发放不同种类的身份证以及提供签证方面的优惠。其中,印度政府为吸引和方便众多的海外印度人士和其后代回印度访问,工作和生活,增强印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全球竞争力,从1999年到2006年间数次大幅度调整和修改相关政策和法律。印度政府给原来持有印度国籍的海外印度裔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Overseas Citizen of India Card),以及给在海外生长的有印度血统人士发放印裔身份证(Person of Indian Origin Card), 给予他们长年甚至终身免签,以及享有除政治权利之外的印度国民待遇等。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