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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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10月6日《直播港澳台》节目播出“日本以旧文为据称中国曾承认钓鱼岛属冲绳”,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钓鱼岛争端引发的国际舆论战日趋激烈,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已决定使用1953年的《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作为论据,声称中国曾承认钓鱼岛为日本领土,消息一出立即招来各方驳斥,专家指出日本政府的说法牵强附会,纯属自欺欺人。
解说: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务省已在其官网上刊登了《人民日报》相关文章的照片,并以此注释称:“可见中国曾将钓鱼岛视为冲绳的一部分”。日方将在与各国首脑及外相的会谈中主动提及上述内容,并将通过互联网强化信息发布,积极对外宣传。据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查证,《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在于1953年1月8号,该报第四版资料专栏,这篇文章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该文既不是评论文章,更不是社论,不能够代表中国政府有关钓鱼岛归属的立场,所谓中方曾承认钓鱼岛属日本的说法,不成立。
金灿荣(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日本现在这几个证据都是有问题的,从专业角度来讲都可以驳它,我们这边有力的证据,综合来讲比它多得多,所以如果大家比较公正的打这个舆论战,中国胜算比较大。
解说:专家分析这篇资料文章,把琉球群岛上的居民一律称为琉球人民,更表示琉球人民与日本人民是互不包含的两个不同国家的人民,文章未明说,但十分显然的意思是琉球应该是个独立的国家,它不属于日本。专家分析上世纪五十年代,琉球还是美国的托管地,这篇文章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
金灿荣:琉球是联合国托管的一个地方,具体是由美国人托管,既然托管,那就说明主权不是日本的,美日出于当时的冷战战略考虑,做的这么一个安排,这个安排在国际法上,就是存在问题的,过去日本不闹,我们不追究它,它现在闹,我估计中国以后就会追究下去,从国际法角度来讲,这里面是大有文章可做。
解说:对于1953年《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的政治背景和法理意义,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王江雨也曾做过分析,他认为报纸文章在国际法上并不能视为代表政府立场,否则要外照会和政府声明何用?对于钓鱼岛问题1951年时任外长的周恩来发表的,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才是正式政府文件,声明当时就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国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这是各种国际法论述所认可的,日本拿报纸文章说事,在国际法理上不被认可,如果日本一定要讲歪理,那日本在1970年以前还发行过将钓鱼岛划归中国的地图。
王江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是要通过政府本身这个体系出来,有外交部有一系列的政府发言人,那么政府真正的声音是要通过这些正式的机构发出来,在法律上,不管是在国际法还是国内法上,都不能把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去当做代表政府的意思。
解说:王江雨强调1971年在美日签约交付琉球行政权之前,台湾在1971年3月5号也曾正式照会美国,主张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1971年12月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对钓鱼岛主权的正式声明,而无论是从实例、策略和充足的法理基础建构的角度来说,要拿回钓鱼岛必须两岸合作。
王江雨:钓鱼岛本身就是两岸共同争取的,整个中国不管是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还是1949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有一个历史传承性是不能够分割的,而且在国际法上单凭两岸任何一方的行动或者主张都是不够的,那么需要把两方的东西结合起来,中国政府刚刚发布的白皮书,也明确地指出,钓鱼岛在行政上是属于台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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