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要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NYSE:MS,财经界俗称“大摩”)一名前高管由于在中国行贿而遭到美国监管机构重罚。此外,美国监管者也在调查一系列其他美国公司涉嫌海外行贿的案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布说,曾经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房地产投资部负责人的加斯·彼得森(Garth Peterson)日前承认,在中国任职期间曾经向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海国企永业集团一位前高管行贿,以换取在华业务。
美国证交会说,彼得森将被永久撤销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将支付25万美元的罚金,同时勒令其放弃以非法途径上海获得的总值约为340万美元的地产股权。
证监会的材料指出,至少在2004年到2007年间,摩根士丹利指令彼得森为其地产基金在上海打造房地产投资组合。
获得指令后,彼得森和地产开发商永业集团的一名高管建立了工作关系和私人商业往来。证交会指称彼得森通过几笔交易,以业务介绍费的名义向这位高管和他本人秘密支付了至少180万美元。
中国财经媒体报道说,2003年7月间,摩根士丹利地产基金和永业集团建立共同投资战略联盟,此后合作开发了多个地产投资项目。
证交会在网站上公布的材料显示,彼得森当时在写给摩根士丹利雇员的内部电子邮件中对这位缩写为“YYI”的永华高管帮助其获得政府批文表达了感激。彼得森说:“请所有人记住,YYI给了我们这笔生意,所以我们欠他一个人情。”
证交会披露的材料没有公开上海永业集团前高管的身份。
美国证交会的调查还发现,2004年,摩根士丹利的法规遵守部门曾多次告诫彼得森,按照美国《境外腐败行为法》的界定,国企永华集团的雇员具有政府官员身份,但彼得森并未停止和永华高管的幕后交易。
证交会执法处主任罗伯特·库扎米在新闻公报中说,彼得森的行为“不是一次,而是两次”触碰了美国法律的底线。他说:“彼得森秘密向中国官员行贿,为公司非法赢得业务。此外,他还违背了对客户的信托责任,并中饱私囊。”
美国国会在1977年通过的《境外腐败行为法》明令禁止美国企业和个人通过向外国政府官员、政界人士和政党行贿的方式对其施加影响,达到为自己赢得海外业务的目的。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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