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1, 2012

加拿大移民入籍新规定:英文必须雅思4级


移民部宣布将修改入籍规例,语言不达标的永久居民将无法申请入籍。修例后,所有1854岁的申请入籍人士,在递交申请表时必须一并提交英文考试成绩单,在听、说、读、写等四个领域,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4级;若未附成绩单,其申请表连同申请费将被退回不获处理。移民部强调,听说能力才是移民能融入加国社会的关键。新例将在今年内实行

加拿大语言标准的4级,约相当于雅思(IELTS)听力部分的4.5级、阅读的3.5级、写作的4级,以及口语的4级。移民部稍后将公布认可的国际英文考试的名单

要求至少达雅思4

现时的构思是,申请人之前考过的英文成绩(例如在移民时已考过英文试),也可用于入籍申请。另外,移民部也考虑接受中学或大学的英法语课的成绩,或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的成绩等,这些都会在稍后公布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昨日向满地可外交关系议会发表演说时,将宣布入籍与语言能力直接挂钩的修订,表示这些修订「可确保新移民能够尽快贡献加国经济,而成功的主要关键,就是有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能力」

「基本沟通」评估4要点

移民部指,申请入籍者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英语或法语程度,有能力以英法语进行「基本沟通」(basic communication),包括四要点:

()够就日常的生活议题,进行短及一般的会话

()能听懂简单的指令及方向指

()在口语沟通中,有基本语法(basic grammar)的能力,包括能使用简单的句子结构及时态(tense)

()有足够的词汇应付日常会话

根据移民部资料,目前的入籍办法是这样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的:让申请人参加一个以选择题为主的考试,测试他们对加国权利及义务的了解程度;如申请人不及格或在与官员沟通时出现语言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会被转介给入籍法官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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