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中国外逃贪官在加拿大形成“贪官小区”,并组织起来发挥影响力。日前有媒体统计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追逃12年抓获18,487名在逃贪官,5年缴获541亿元人民币,仍然外逃的官员数量和流失的资产价值已经难以统计。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称,中国外逃贪官在加拿大形成贪官小区,并组织起来,在当地发挥影响力。“贪官小区”事件继《环球时报》抛出“适度腐败论”后,再一次刺痛了中国民众的神经。
不过,据高山案法律顾问任立三表示,中国外逃贪官大都低调行事,避人耳目,不太可能结党成派,招摇过市,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贪官小区”事件可能是中国媒体产生误解,以讹传讹造成的。
贪官外逃是中国政府预防和惩治腐败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自2000年起,中国政府展开外逃贪官追逃行动,12年抓获18,487名在逃贪官。2003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联合国框架下展开国际合作,打击跨国腐败。2007年、2009年召开两次防逃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多部门合作预防贪官外逃。2011年,中国十省市展开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5月下旬,中共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召开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出逃12年后,被从加拿大遣返回中国。这一事件被认为对中国外逃贪官具有威慑力量。2012年5月18日,经过公开审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然而中国贪官外逃并没有被有效遏制,现在外逃官员数量和流失的资产价值已经难以统计,有研究表明,外逃贪官中约87.5%来自中国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惊人。“裸官”群体已经成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更有调查显示,超过半数官员认可“裸官”行为。中国政府预防和惩治腐败,防范和追捕外逃贪官,形势很不乐观。
中国政府正在加强对官员护照、签证的备案和审查措施,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预防贪官外逃,并通过国际司法合作追捕贪官。监管“裸官”已经成为预防腐败的重点,深圳更是明文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这些措施能否有效遏制贪官外逃还需验证,但是中国政府预防腐败主要依靠内部监督,缺乏公开透明,致使利益集团暗中相助,预防和惩治腐败效果大打折扣。
(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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